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說一說湖北省大力推進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工作方案,包括各地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補貼標準、擔保貸款扶持獎勵申報要求規劃,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神農架林區各地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
專業做項目申報12年,申報經驗非常豐富,有很多大企業成功案例!小編可以為您帶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商標軟著專利等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企業、老字號、新產品、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排名、SEO優化等眾多項目輔導規劃。
為進一步激發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活力,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多措并舉支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以回鄉促創業、以創業帶就業、以就業促增收,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支點建設提供新動能。力爭年新增返鄉創業主體達到外出務工人數的2%左右,到2027年,全省建成200個以上返鄉創業園區(基地、街區)。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返鄉創業數據庫
1.建立人員信息庫。采用“大數據+入戶調查+個人自主填報”方式,掌握外出務工總數、返鄉人員基本信息、技能特長、創業意向等。對返鄉人員,落實一人一檔一對接,確保返鄉一人、對接一人、服務一人。(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數據局、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編制創業項目庫。梳理特色產業、資產資源等情況,圍繞補短板、延鏈條、促融合等,建立返鄉創業項目庫;針對返鄉人員需求,遴選一批創業項目,制作返鄉創業指引手冊,廣泛發布推介。培塑100個“荊楚歸雁項目”,每個給予10萬元資金扶持。對初次辦理注冊登記,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以上的返鄉入鄉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3.完善政策服務包。全面梳理返鄉創業支持政策,結合返鄉人員創業意向和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趨勢,完善產業政策及配套措施。依托湖北政務服務網開設返鄉創業政策專欄,更新稅費減免、設備補貼等政策,動態優化政務服務事項。(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數據局、省市場監管局、湖北金融監管局、省退役軍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拓展多樣化返鄉創業領域
4.促進產業轉移升級帶動返鄉創業。支持在產業轉移、產業升級過程中發展配套產業。鼓勵創業成功的返鄉人員挖掘家鄉資源和要素的比較優勢,把適合的產業轉移到家鄉再創業。鼓勵有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返鄉人員,順應本地消費結構、產業結構升級的市場需求,促進本地產業業態向特色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5.推動產業融合發展帶動返鄉創業。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培育主導產業,引導返鄉人員參與特色強村、產業強鎮、現代產業園和產業集群等建設。鼓勵挖掘本地生態特色、非遺民俗、紅色文化等資源功能價值,發展林下經濟、休閑旅游、農耕體驗、生態康養、共享農莊等。(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文旅廳、省衛健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6.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返鄉創業。引導返鄉人員創辦家庭農(林)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特色種養、設施農業。鼓勵各類流通主體、供應鏈平臺及時發布需求,引導返鄉人員發展產地清洗、分選、烘干、預冷、包裝等初加工。強化對返鄉人員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立項項目的支持引導。(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局、省林業局、省商務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7.推動社會化服務發展帶動返鄉創業。支持返鄉人員開展農資供應、統防統治、代耕代種、物流運輸、產品營銷等生產性服務;發展鄉村“一老一小”、家政服務、團購集散、寄遞物流、資源回收、農村商超、家電農具維修等生活性服務。(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郵政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8.培育農村電商生態帶動返鄉創業。大力發展“互聯網+”,鼓勵返鄉人員參加各類機構電商培訓,提高農村電商應用水平。扶持有條件的返鄉人員創建電商、物流、快遞企業,拓展省內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渠道。鼓勵縣、鄉兩級結合產業優勢建立返鄉創業電商基地、小型電商集聚區。(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9.發展勞務品牌帶動返鄉創業。推進“品牌+產業+創業”融合發展,聚焦省級重點勞務品牌,拓展產業鏈條,激發新的創業增長點。依托地域文化和產業優勢,圍繞區域特色勞務品牌,引導從業人員發揮專業技能優勢,培育更多市場主體。發揮勞務品牌領軍企業作用,帶動小微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將培育市場主體、助推產業發展作為省級勞務品牌項目申報認定的重要條件,對省級十大勞務品牌和勞務品牌領軍企業,每個給予50萬元資金獎補。(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搭建返鄉創業平臺載體
10.建設多層次創業園區(基地、街區)。依托現有開發園區、產業園、街區,盤活閑置資產、零散空地等,挖掘物業設施潛力,結合建設規劃,創建返鄉創業園區(基地、街區)。縣級重點打造產業集聚園區(基地、街區),完善檢驗檢測、融資擔保、電商營銷、物流倉儲等公共服務平臺,承接農產品加工、輕工制造等項目。鄉鎮重點建設小微主體孵化基地,完善產地倉儲、標準廠房、廢污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小微創業園,發展來料加工、農村電商等項目。村組重點激活家庭式創業單元,依托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或家庭農(林)場資源,建設家庭工坊、庭院車間,開展產地初加工、傳統手工藝等項目。開展“荊楚返鄉創業園”“荊楚返鄉創業特色街區”建設,每個給予60萬元資金扶持。(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1.完善數字平臺功能。依托鄂惠農APP,設立云上創業集市,聯動各級政務服務平臺,集成各地產業布局、創業指引、在線培訓、技術指導等信息,對返鄉人員自動匹配推送。與電商平臺合作設立返鄉創業產品專區,提供流量扶持。在郵政等物流平臺開通返鄉創業產品上行專線,降低物流成本。(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數據局、人行湖北省分行、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2.培育創業企業生態圈。支持企業做大做強,鼓勵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吸納返鄉創業主體,共享品牌、技術和市場渠道;支持各類供應鏈平臺拓展和提升平臺創業功能,帶動返鄉人員創業發展。對聯農帶農、帶動返鄉創業成效明顯的企業,在龍頭企業認定、產業鏈項目立項等政策上給予傾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改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暢通外出務工人員返鄉渠道
13.加強宣傳引導。系牢鄉情紐帶,強化鄉情感召,以公益廣告、新媒體、村村響、屋場會、座談會等方式,集中宣傳創業政策、優勢資源,吸引返鄉人員留在家鄉。開展“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推介活動。大力宣傳返鄉創業典型,營造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4.發揮社會組織作用。依托駐外勞務機構、工商聯、商協會等,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設立返鄉創業聯絡站,舉辦懇談會、資源對接會,組織家鄉行考察,宣傳返鄉創業政策。培育中介服務機構,為返鄉人員提供項目推介、項目評估、市場分析、管理輔導、信貸融資等服務。(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工商聯、省政府各駐外辦事處,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5.完善就近就地服務體系。建立返鄉創業項目縣鄉村三級服務網絡,為返鄉人員就地就近提供創業服務。縣級服務中心提供政策咨詢、行政審批、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務,推進返鄉創業一件事集成辦理;鄉鎮服務站以委托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承接辦理教育、社保、戶籍等事項,實現小事不出鎮;村級服務點依托村組干部跟蹤返鄉人員需求,協助解決土地流轉、村民協調等實際問題。(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提升創業人員能力素質
16.實施分層分類培訓。統籌“馬蘭花”、高素質農民、“頭雁”、領軍人才等培訓項目,根據創業意向、區域特色和現代化產業發展需求,開展“技能+創業”“勞務品牌+創業”等定制化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力爭每年培訓各類創業人才2.6萬人,培育農村創業帶頭人900人。(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人社廳、團省委、省退役軍人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7.推行“導師制”。建立導師體系,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全周期跟蹤指導。省級導師團遴選100名知名企業家、創業投資人、專家學者等,為優質返鄉創業項目提供戰略規劃、技術攻關支持。市縣導師團吸納本地“田秀才”“土專家”“鄉創客”等,重點指導資源對接、市場拓展等實際問題。鄉村充分發揮鎮村干部、駐村第一書記等作用,協助落實政策。將創業指導等服務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人社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18.深化產教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與地方、企業共建雙創實踐基地,培養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管理等專業人才,提供項目設計、技術支持和成果轉化。全省建立10個返鄉創業實訓基地,零成本模擬開展創業實訓實操,探索“1個月創業培訓+3個月基地孵化+1年跟蹤服務”模式,提升創業成功率。鼓勵高校院所下鄉入企建設科技小院,建立專利技術開放許可清單,利于返鄉創業主體快捷使用、降低專利交易成本。(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農科院、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科協、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落實返鄉創業支持政策
19.強化財政支持。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資金支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對符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返鄉創業主體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貼息,對購置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內設備的按政策給予補貼。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支持發展生態農業、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等。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各級駐村工作隊幫扶資金向返鄉創業項目傾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0.創新金融支持。鼓勵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項目,扶持初創企業。落實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推動金融機構創新各類抵押貸款、供應鏈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對返鄉創業項目提供低息貸款,適當提高對返鄉創業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對按時還款主體根據其需要按照授信政策調整授信額度。探索創業信用貸款新模式。加快推進農民個人信用價值和農村資產信用價值改革,為返鄉人員提供更加便捷信用貸款。提高創業擔保貸款覆蓋面,為個人和小微企業分別提供最高30萬元和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責任單位:省政府國資委、湖北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人行湖北省分行、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21.政策激勵支持。按規定為返鄉創業人員及其家庭提供安居宜業、子女就學、社保接續、健康醫療等配套公共服務。省級統籌資金支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對貢獻突出的進行獎勵。將優秀返鄉創業者納入村級后備干部庫、當地人才引進政策支持范圍、“兩代表一委員”推薦范圍,在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申報、人才評定等方面予以傾斜,在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五一勞動獎章、十佳農民等評選中優先考慮。對創業失敗者,符合條件的納入救助范圍,對有再創業意愿者提供勞動關系處理、就業援助、再創業指導等服務。(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健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婦聯、省總工會,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組織推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深化宣傳發動,落實支持措施,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創造有利條件。建立“省級統籌、市縣聯動、部門協同”工作機制。省人社廳牽頭抓總,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做好“三農”領域返鄉創業工作,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加強會商、密切配合,及時調度工作進展,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確保責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各市、州、縣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有任何項目問題都可以找小編指導。
需要咨詢高新技術企業、軟著專利等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企業、老字號、新產品、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掛牌、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排名、SEO優化等更多政策項目的請直接聯系漁漁:
免費咨詢:15855199550,微信同號,為您解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