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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報資助要求征求稿整理,包括商貿、電商、特色消費場景、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會展業補貼等等,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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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項目申報行業13年,沉淀了豐富的政策資源、企業資源、項目資源,形成了獨有的實戰實操模式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除了全力打造自身專業項目團隊外,相較同行業最大的優勢,在于我們有各個流程階段的人員,分工明細,細致化;想要咨詢任何項目申報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做免費項目規劃。(勿抄)
第一條?支持打造特色消費場景
(一)鼓勵市場主體在地打造商業街區、地標潮購、銀發經濟、夜間繽紛等特色消費場景,經綜合評定后,給予單個實施主體或運營主體最高10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入選國家、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性消費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打造首發經濟特色消費場景,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在我區開設首店,經綜合評定,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激勵。支持商業綜合體和商業街(區)等運營主體積極招引品牌首店,對新引進的國內外知名品牌首店,經綜合評定后,給予運營主體每年最高3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圍繞我區主導產業舉辦的首秀、首發、首展等活動的知名品牌、設計師品牌及定制品牌,經綜合評定后,最高給予30萬元一次性激勵。
第二條支持批發業企業發展壯大
(一)鼓勵批發業企業上限穩庫,對首次入統的批發業企業,且在庫首季銷售額實現正增長的,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上限”激勵。根據入庫時間、經營規模、增長情況,每年給予不超過5萬元“穩庫”激勵。
(二)鼓勵批發業企業擴大規模,對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區批發業銷售額年平均增速的,按照年銷售額(含稅)1億、5 億元、10 億元、20 億元、30 億元、40 億元6個檔次,分別給予5 萬元、10 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6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年銷售額每增加2000萬元,再給予3萬元梯度獎勵(最高2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260萬元。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第三條支持零售業企業發展壯大
(一)鼓勵零售業企業上限穩庫,對首次入統的零售業企業,且在庫首季銷售額實現正增長的,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上限”激勵。根據入庫時間、經營規模、增長情況,每年給予不超過5萬元“穩庫”激勵。
(二)鼓勵零售業企業擴大規模,對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區零售業銷售額年平均增速的,按照年銷售額(含稅)2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5個檔次,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年銷售額每增加500萬元,再給予企業3萬元獎勵(最高2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260萬元。其中,可將不超過50%部分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三)鼓勵商超、醫藥等新零售企業連鎖化發展,在區內、外新開門店,經綜合評定后,給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四)鼓勵汽車銷售,支持品牌汽車4S店、城市展廳、交付中心運營,支持二手車經銷企業發展,經綜合評定后,給予最高60萬元一次性激勵。
第四條支持餐飲業企業發展
(一)鼓勵餐飲企業上限穩庫,對首次入統的餐飲業企業在庫首季營業額實現正增長的,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上限”激勵。根據入庫時間、經營規模、增長情況,每年給予不超過6萬元“穩庫”激勵。
(二)支持餐飲企業擴大規模,對營業額達8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同比增長20%以上的餐飲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激勵。
(三)鼓勵餐飲企業發展直營連鎖,經綜合評定后,給予單個企業最高30萬元一次性激勵。
(四)支持“名店”“名菜”“名小吃”及“老字號”發展,對首次被評定為“老字號”的餐飲企業,經綜合評定后,給予最高6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入選各級商務部門委托專業機構評定的省級、市級、區級“名店”“名菜”“名小吃”等餐飲主體,分別給予名店最高15萬元、名菜最高8萬元、名小吃最高3萬元一次性激勵。
第五條支持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
(一)鼓勵居民服務及公共服務業企業上規穩庫,對首次年度入統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房地產業(非開發),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企業,且在庫首季營業收入(營業額)實現正增長的,給予10萬元“上規”激勵;對首次月度入統的以上行業企業,給予20萬元“上規”激勵。同時,根據入庫時間、經營規模、增長情況,每年給予不超過6萬元“穩庫”激勵。
(二)鼓勵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上規穩庫,對首次年度入統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企業,且在庫首季營業收入(營業額)實現正增長的,給予20萬元“上規”激勵;對首次月度入統的以上行業企業,給予30萬元“上規”激勵。同時,根據入庫時間、經營規模、增長情況,每年給予不超過6萬元“穩庫”激勵。
(三)鼓勵居民服務及公共服務業企業擴大規模。對年營業收入(營業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按照年營業收入(營業額)增速20%、40%、60%、80%及以上4個檔次,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營業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地產(非開發)業企業,按照年營業收入(營業額)增速15%、30%、45%、60%及以上4個檔次,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45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營業額)4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企業,按照年營業收入(營業額)增速10%、20%、30%、40%及以上4個檔次,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均可將不超過50%部分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四)鼓勵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擴大規模。對年營業收入(營業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按照年營業收入(營業額)增速15%、30%、45%、60%及以上4個檔次,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45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營業收入(營業額)4000萬元及以上的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企業,按照年營業收入(營業額)增速10%、20%、30%、40%及以上4個檔次,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均可將不超過50%部分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第六條??支持會展業發展
(一)鼓勵在我區舉辦全國性、省級會議,經行業主管部門綜合評定后,給予每屆活動最高5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鼓勵在我區舉辦國際性對外交流會議及供需對接會,經行業主管部門綜合評定后,給予承辦會議的機構或企業每年最高10萬元激勵。
第七條??支持商務樓宇做優做強
(一)鼓勵樓宇運營主體參與“超甲級商務寫字樓”“甲級商務寫字樓”“專業(特色)樓宇”“創建型專業樓宇”的評級認定,經評級認定后,給予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鼓勵樓宇運營企業提升樓宇運營招商質效,加快樓宇去化,擴大經營規模,經綜合評定后,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激勵。
(三)鼓勵樓宇運營企業圍繞溫江區產業發展定位,開展軟硬件改造提升(含數字化、智能化、光彩化改造及大型設備有機更新),根據改造面積和實際投資額按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激勵。
第八條?支持電商產業集群發展
(一)鼓勵打造集內容制造、數字消費、直播場景、人才孵化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多業態電商園區(基地)。對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的,給予運營方3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億元的,給予運營方5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米、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0億元的,給予運營方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加大力度引育具有運營決策、集中銷售、財務結算等管理服務職能的平臺類企業,對商貿類平臺(含B2B平臺、B2C平臺、C2C平臺等企業)按照年線上營業收入金額5億元(含)—8億元(不含)、8億元(含)—10億元(不含)、10億元(含)—15億元(不含)、15億元(含)—20億元(不含)、20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的獎勵支持,每家企業累計最高獎勵300萬元。對服務類平臺(含餐飲、家政、旅游、助老服務、社區服務、二手交易等企業)按照年線上營業收入金額1億元(含)—3億元(不含)、3億元(含)—5億元(不含)、5億元(含)—10億元(不含)、10億元(含)—20(不含)、20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5萬元、40萬元、60萬元的獎勵支持,每家企業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
(三)鼓勵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以自建平臺或入駐第三方平臺方式拓展網絡銷售渠道,對年線上零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激勵。
(四)鼓勵企業采用跨境電商模式開展進出口業務,經綜合評定后,分梯度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激勵。
第九條促進現代物流供應鏈發展
(一)根據企業發展能級,綜合評定溫江區物流供應鏈的鏈主企業、準鏈主企業、培育企業,針對上年度營業收入有效增長的鏈主企業、準鏈主企業、培育企業,按照企業年度物流運輸業務營業收入,分梯度給予資金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二)經鏈主企業、準鏈主企業、培育企業推薦,對提供配套服務的規上交通運輸業企業,和供應鏈上下游的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限上批發零售業企業,按照年度合作業務結算金額50萬元(含)—100萬元(不含)、100萬元(含)—500萬元(不含)、500萬元(含)—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含)—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含)及以上,分別給予0.3萬元、1萬元、2.5萬元、6萬元、12萬元的獎勵支持。
(三)鼓勵發展物流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對具有功能性、基礎性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的鏈主企業給予獎勵。結合鏈主企業年度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所產生的營業收入規模,分檔次、按季度給予資金支持。
第十條?支持企業擴大進出口規模
(一)鼓勵企業積極開展貨物進出口業務,經綜合評定后,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金激勵。
(二)鼓勵生產型內貿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對首次實現產品進出口的,經綜合評定后,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年度補貼。
(三)鼓勵企業開展服務進出口業務,按照企業年度服務進出口總額給予貼息激勵,單個企業激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十一條?支持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一)鼓勵企業建設國家(商品)館等開放平臺,經綜合評定后,給予平臺運營方最高不超過15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鼓勵企業參加在境內、外組織的重點經貿促進活動,按照實際支出的70%給予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政策支持對象為住所或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在溫江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服務業企業(機構)。
(二)支持對象申報政策的所屬年度有重大稅收違法行為,造成較大安全、環保事故,以及其他較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取消享受政策的資格。
(三)本政策由成都市溫江區商務局負責解釋。政策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政策實施期間,同時符合溫江區其他產業扶持政策條件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其規定執行。《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市溫江區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修訂)>的通知》(溫府辦規〔2024〕5號)同步廢止。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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